一、項目名稱(chēng): 全彩LED電子顯示屏采購
二、項目編號: GLZFCG2012A0146
三、項目?jì)热荩?/span>全彩LED電子顯示屏1套。具體內容詳見(jiàn)招標文件。
四:招標公告時(shí)間:2012年11月13日至12月6日。
五、中標結果:
序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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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標單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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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標人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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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標金額(單位:元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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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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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市明銳聲光工程有限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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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市象山區環(huán)城南二路111號德天廣場(chǎng)23棟2樓北4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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柒拾陸萬(wàn)貳仟捌佰伍拾壹元整(¥762851.0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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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采購項目聯(lián)系人: 蔣建英:0773-2882646 傳真:0773-28857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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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說(shuō)明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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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投標人認為中標結果使自己的權益受到損害的,可以自中標結果公告之日起七個(gè)工作日內首先以書(shū)面形式向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(zhì)疑。如對采購代理機構的答復不滿(mǎn)意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未在規定的時(shí)間內做出答復,可以在答復期滿(mǎn)十五個(gè)工作日內書(shū)面向桂林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投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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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、質(zhì)疑電話(huà):廣西科聯(lián)招標中心桂林分部 0773-2882646 傳真:0773-28857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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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、質(zhì)疑和投訴書(shū)面要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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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質(zhì)疑人或投訴人的單位名稱(chēng)或姓名、詳細地址、郵政編碼、聯(lián)系電話(huà)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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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被質(zhì)疑人或被投訴人的單位名稱(chēng)或姓名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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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質(zhì)疑或投訴的事實(shí)及理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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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有關(guān)違規違法的情況和有效證明材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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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質(zhì)疑人或投訴人的簽章及質(zhì)疑或投訴時(shí)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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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不按規定質(zhì)疑或投訴的,視為無(wú)效投訴,不予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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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西科聯(lián)招標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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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11日